近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3个主要目标,以及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4方面重点任务。

根据《通知》预期目标,新能源汽车推广将聚焦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推广数量预计超过60万辆;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将建成超过70万台充电桩和0.78万座换电站;新技术新模式发展将取得积极成效,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加快应用,V2G、光储充放等车网融合技术示范效果良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有提升且示范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实现新突破,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逐步提升并实现上车应用。

按照《通知》部署,此次试点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综合考虑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推广应用情况等因素,试点区域分为三类。此次入选的试点城市第一类为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成都市、郑州市;第二类为宁波市、厦门市、济南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第三类为柳州市、海口市、长春市、银川市、鄂尔多斯市。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工信部等8部门就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机场等7个重点领域的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而就在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该方案围绕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淘汰老旧交通工具。加强交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升级。此次《通知》的出台,成为落实上述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电机、电池等核心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形成了涵盖上下游全链条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为全面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多地已开启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且已经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数据显示,深圳市启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10多年来,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底,深圳市投入纯电动公交车15896辆,成为全球率先实现公交100%纯电动化的城市,年均节约34.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量135.3万吨。

数据显示,2021年,仅北京汽车在北京新增或更新换电出租车就达1.72万辆,2022年该品牌又在北京交付换电出租车6500辆,北京不少公交线路同样已完成新能源汽车更换工作,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为例,截至今年2月,总计71条公交线路、565辆运营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划,到2025年,北京市计划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3.63万辆,建设充电桩2.8万个、换电站90座。同时,实现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智能有序充电、车网双向互动等技术创新。

而随着各地促进汽车消费举措的持续出台,多个省级政府相继出台文件,对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应用推广作出具体规划。此次入选试点的厦门市近期发布的《“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明确,到2025年,该市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公务车领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车辆,原则上采用纯电动汽车;环卫车领域,岛内及岛外核心城区环卫车新增和更换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其他区域到2025年达到100%。工程应用领域和港口、机场车辆领域也明确了电动化的要求和时限。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推动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和创新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转自:中国质量报)